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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
在深圳南山区公司税务问题处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有很多人都不清楚,个人买东西需要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一、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银行账号等信息?
答: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纳税人从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答:不可以。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三、符合条件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是否需要到税局进行专项备案?
答:不需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四、电子税务局(旧版)有哪些功能已经下线?
答:为保障网上业务办理数据准确性,减轻系统运维压力,电子税务局(旧版)部分功能已经下线,具体下线功能包括:申报缴税、关联申报、非居民企业申报、无纸化办税专区、代开发票。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旧版)以上模块,将提示前往电子税务局(新版)办理,并提供跳转链接。
另外电子税务局(旧版)部分功能已失效,具体包括:税务预登记、短信订阅、出口退税函调复函和免抵退税通知书查询(注:此二项功能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可查询)。
五、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包括什么?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答: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 存在企业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3、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六、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本月应申报信息”中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未申报,请问纳税人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申报?
答:凡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一)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
(二)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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