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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热门词汇做商标?还是算了吧
时下,网络热门词汇三天两头的就会跑出来一些,大都会淹没在互联网时代的浪潮下。而有些人不光热衷于使用这些热门词汇,还把这些热门词汇注册成商标。咋一看,觉得这些人或者企业很有先见之明,不过这些网络热门词汇真的有利于经营?还只是昙花一现,被一批又一批的热词所替代呢?搬好小板凳,我们来谈一谈这些网络词汇作为商标的意义。
洪荒之力
最早出自于2015年热播剧《花千骨》中,而后在2016年伦敦奥运会期间被傅园慧提及,采访视频在网络上发酵,“洪荒之力”瞬间爆红。不仅成了各个品牌宣传营销的造势金句,也成了我们日常聊天的必备神句。从商标主注册的时间上来看,“洪荒之力”并没有被遗忘,依然获得了很多企业的偏爱,企业名称也要蹭上热点才行。
小鲜肉
多形容如今有颜值没演技的年轻男明星。目前有差不多70家企业或个人在争夺“小鲜肉”商标专用权,其中第29类(肉类)以及第31类(宠物食品等)最为热门。
小目标
王健林的一段采访看哭了很多吃瓜群众。在这档视频采访中,王健林谈自己对于年轻人创业以及梦想的看法时表示:先定个小目标,比如先挣他一个亿!从此,“小目标”一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爆朋友圈。
而有的人乘胜追击,成立了“赚他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抢注
谈及抢注,指的是“抢先注册”,多出现在商标、域名、企业名称等保护“在先申请”权利的领域,而我们常说的商标抢注,多指非权利人通过抢先注册商标的方式,争夺权利人应有的权利,有时也指权利人所进行的预防性注册。
这些企业乐此不疲的抢注这些热词商标,希望能快人一步将其收入囊中。如此,不仅能够短时间内提高企业以及产品的知名度,而且还可以省下不少广告宣传费,好处颇多。但在抢注网络热词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和重视。
企业莫把网络热词当法宝
在这个信息时代,可谓是一天一个样,热度是最不值钱的,影响力稍纵即逝,仅凭一时热度并不能使企业和产品得到长期关注。所以,把这些热词注册为商标,或把这样的商标作为主商标使用还得谨慎为好。
商标作为企业形象和产品质量的标志,最应该具备的特质是: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岁月的洗礼,如酒一般越陈越香。同时,商标要能够体现企业文化、产品定位和特征,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和规划。所以还是踏踏实实申请个“正经”商标吧!
相关链接:如何避免商标撞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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